合盈家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2016-12-02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合盈家园项目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440604-70-03-011299号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82号。
2.2项目建设规模:合盈家园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455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527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2栋17~18层高层住宅楼、4栋商业楼、地下室及公共配套设施等,项目投资估算约56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约26000万元。
2.3勘察设计周期: 45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如下:(1)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2)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3)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修规单体方案;(4)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
2.4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及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的招标内容为合盈家园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包括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与代办相关规划报建手续,以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具体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钢结构与建筑幕墙(非必须)、给排水、电力(含强弱电及供配电)、暖通、通讯、智能化、消防、人防(附建式)、节能、市政、园林景观绿化(含水土保持)、基坑支护、防雷、绿色建筑等。
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为:5952080.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 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  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资质。
4.2.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须明确由满足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由其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作。
4.2.3.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3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包括提交投标保证金等)、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附授权委托书)。
4.2.3.4 联合体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5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6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
4.2.3.7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相关 专业 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注:联合体投标人须在牵头人单位中选派)。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相关  专业 级(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对投标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8.1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人)在近三年内(自2013年11 月1日至今),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 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4.8.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2013年11月1日至今),须曾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 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备注: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设计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可以是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图批复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案成果批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业主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等的任意一种或多种)的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报名时间: 2016 12 月  2 9  0 分起至 2016 年  12 月  8 日  17 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办理确认手续后,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统一发布,且相关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有关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查询”栏目的相关内容。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 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2.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502房        邮编:5280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05973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李工、区工
联系电话:0757-83939001、83939019、83939018(传真)
电子邮件:shenlian-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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