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府国用(2014)第05000072号 。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钻孔、取样、样品分析、测试、测量等工作。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标单位需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0份及电子版1份。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3 前期服务机构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4 投标资格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 日的上午 9:30~11:30 ,下午14:00~16:00 ,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 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日历天完成施工报建图设计,施工报建图设计批复后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
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
目的周边环境。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电话:020-2220639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62号
1.9.7 本公告按《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2003]806号)发布,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及其它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改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东区开创大道362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2206390
1.10.4 传真号码:
020-22206331
1.10.5 电子邮箱:46173652@qq.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东区宏光路春晖三街十四号二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090204/18664607565
1.11.4 传真号码:020-82090814
1.11.5电子邮箱:545892296@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30、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558
1.12.4 传真号码:
1.12.5 网址:http:// 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开发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4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8560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网址:http://xzsp.gd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