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70线(国道359线)K32+300~K68+116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70线(国道359线)K32+300~K68+116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发改交审函[2016]11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茂名市信宜公路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省道S370 线(国、省道调整后为国道G359 线,本项目均按原S370 桩号表述)全线起点位于广东省信宜市钱排镇的达垌,终点位于广东省信宜市北界镇西江中学附近。原公路设计按山岭重丘区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03 版),计算行车速度30Km/h(局部限速),路基宽为7.5~8.5m,近年该路段已改造成水泥混凝土路面。2016 年5 月20 日到21 日的极端罕见强降雨是今年以来广东省以来最强的一次强降雨过程,重灾区信宜市成为本次强降雨的“雨窝”,强降雨造成局部路段路堑边坡坍塌,交通中断;造成局部路段路堤边坡严重冲刷,给路基稳定和行车安全造成极大安全隐患;造成涵洞、边沟等排水构造物被洪水冲毁,部分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损毁。其中省道370线(国道G359 线)信宜市白石至西江段(K32+300~K68+116,全长35.816 公里)灾情最为严重,本项目共有19处(均为路堤边坡坍塌修复)重点灾毁点。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4100万元,其中建安费估算约为34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按要求对本项目范围的路堤边坡防护、路基路面排水、公路安全设施、公路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三级清单、清单预算、技术规范编制及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包括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等)。
2.3 勘察设计周期
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为15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同时在人员、业绩及信誉等方面满足项目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是投标企业的在职职工(提供至少包含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路桥相关专业是指:桥梁、道路、公路、道桥等。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勘察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证书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D级;如果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无信用等级评价的,则在全国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廉洁准入条件: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没有行贿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单位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6)其他方面,投标人须达到本项目招标资格强制性最低标准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单位,且必须由其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 2016 年12月13日,潜在投标人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即可直接参与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见公告后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收取后不退。
4.2 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澄清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提问,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答疑,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3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30~15:0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茂名市人民政府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7. 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应当最迟于开标前一天书面函告招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且没有按时书面函告招标人的,视为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如投标人出现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过激行为,或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招标人将上述不良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茂名市信宜公路局 地 址:信宜市新城路16号 邮 编:525300 电 话:0668-8816366 联 系 人:陈先生 |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电 话:0757-82300711,13702909831 传 真:0757-82300722 联 系 人:冯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