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石正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平远县水务局、平远县财政局以平发改审字【2017】3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补助外,其余自筹,招标人为平远县石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远县石正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平远县石正镇
2.3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4 项目建设内容:敷设输配水管网长约52.03km,新建取水陂头3座,新建50m3水池、100m3水池、500m3水池各1座,新建过滤池1m3/h水池4座,新建过滤池2m3/h水池1座,新建过滤池3m3/h水池1座,新建40m3/h重力式无阀滤池3座,200m3/h穿孔旅游反应斜管沉淀池1座、普通快滤池1座,新增配套消毒设备及管理房10套,新建水质化验室(包括购置水质化验设备)1宗。
2.5 招标控制价:4113139.81元;
2.6招标范围:建安工程(详细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少于8人,具体要求如下:
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③测量工程师1人:具有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⑥施工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⑦质检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同时,上述人员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从业人员”中能被查询到,且在报名时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打印资料,招标代理将在报名期间进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从业人员”进行查询,如有人员查询不到或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网页打印资料)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4)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5)投标人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
3.4 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信誉要求: 自2017年6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2月18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名。
4.2报名资料(详见见附件一)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递交。提供的报名资料均需按附件一要求提供相关原件备查,备查后现场退回。
4.4 已报名的投标人于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江南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一楼)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含其他参考资料)每份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9:00时至10:00时,提交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平远县石正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平远县石正镇戏院路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3-8391202
招标代理: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江南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一楼
联 系 人:涂先生 电 话:0753-2273022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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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是否属实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从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下载)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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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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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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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 二维码 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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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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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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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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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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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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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同一人)、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相应的岗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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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上述五大员的报名前近三个月内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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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测量人员的注册证书或资格证或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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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少于8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从业人员”中能被查询到的对应网页截图或者网页打印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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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可附网页截图)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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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作为报名回执。
2、本表“审核情况是否属实”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