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工程(公共配套设施)一期EPC(勘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12-15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工程(公共配套设施)一期EPC(勘查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招标公告

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工程(公共配套设施)一期EPC(勘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阳发改【201742号文、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阳府办函【2017160号文、中共阳山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纪要的十三届【20178号文和(十六届第六次)2017年第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工程(公共配套设施)EPC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工程(公共配套设施)一期EPC(勘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二、业主单位:阳山县规划市政局业主,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63-7886848地址:清远市阳山县文昌路人防大楼二楼

代建单位:阳山县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代建单位联系人:文先生,联系电话:0763-6848991地址:清远市阳山县文昌路人防大楼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63-3384438,地址:清远市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十号楼309

招标监督机构: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7803607 

三、建设地点:阳山县中心城区范围内。

四、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约48700平方米,包括路灯工程4个,公园、门户节点景观提升工程7个,公共服务配套工程6个,共17项子工程,17项子工程的费用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项目

建安费

(万元)

设计费(万元)

预备金(万元)

(一)路灯工程

 

 

 

1

沿江路路灯亮化工程

138.11

5.09

13.00

2

城南大道路灯改造项目

220.97

8.15

20.80

3

S260阳青公路(韩愈桥北至范村)路灯安装

181.92

6.71

17.12

4

清连高速阳城段两侧立面亮化装饰工程

579.14

21.35

54.51

小计

1120.14

41.29

105.42

(二)公园、门户节点景观提升工程

 

 

 

1

社区公园建设工程(3个)

236.19

8.71

22.23

2

商业大道景观提升工程(阳城镇政府段)

72.24

2.66

6.80

3

清连高速阳城段两侧立面美化整治工程

787.30

29.02

74.10

4

连江北岸改造提升

175.91

6.48

16.56

5

连江公园改造工程

114.49

4.22

10.78

6

阳山出入口美化工程

187.77

6.92

17.67

7

阳山大道立面景观综合整治

236.19

8.71

22.23

小计

1810.10

66.72

170.36

(三)公共服务配套工程

 

 

 

1

工业大道垃圾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

25.11

0.93

2.36

2

文塔路垃圾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

25.11

0.93

2.36

3

连江公园垃圾压缩中转站升级改造

45.21

1.67

4.25

4

公厕改造及新建

86.60

3.19

8.15

5

县城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场

78.73

2.90

7.41

6

建筑垃圾受纳场

236.19

8.71

22.23

小计

496.396

18.32

46.77

合计

3427.20

126.33

322.56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定:3850.82万元【其中建安费3427.20万元,工程预备费322.56万元,勘察设计费取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计算为126.33万元,下浮20%后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01.06万元】;建安费待施工图通过图审合格后由代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预算编制,该预算编制经财政出具最高限价,中标人以财政核定的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

3、项目总工期:勘察设计工期:3个月;施工期12个月

(备注:鉴于本工程项目单项多且相对独立、分散,且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现约定每个单项施工期一年,由监理对每个单项发出开工令,每个单项施工期从确定施工图并由监理发出开工令开始一年。)

六、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3850.82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7 1215日至2017 1221(备注:五个工作日)

八、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 12 15日至2017 12 21(备注:五个工作日,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北京时间:早上09:00 11:30;下午14:30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http://ggzy.yangshan.gov.cn/)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单独递交;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若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方均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则由施工方提供)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工程师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及工程师职称证书;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⑤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半年的社保证明;⑥广东省以外的施工企业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进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资料(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⑦具有企业注册地(地级市)人民检察院或清远范围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出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查询范围: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限提供);⑧投标人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⑨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投标联合体授权牵头人协议书原件(详见附件二、附件三)以上②~⑨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用A4 纸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新版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的,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编制封面、目录,并按目录顺序书式胶装成册。

    3、投标企业拟派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到场除外)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亲临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4、投标报名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

5、费用:招标文件每份500 (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委托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业主单位、代建单位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或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④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外省企业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在册人员,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⑤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类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⑥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CD级。(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4、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_2_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以工程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山分中心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单位、代建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阳山县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763-6848991

地址:清远市阳山县文昌路人防大楼三楼

十六、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代建单位:阳山县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文先生联系电话:0763-684899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63-3384438

                                                  20171215

 

 附件一: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

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工程(公共配套设施)一期EPC(勘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工程编号

YSJSSZ2017-30

招标公告/报名/发售招标文件

开始日期

20171215

招标公告/报名/发售招标文件

结束日期

2017 1221

投标人提问

开始时间

2017 12 15

830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201712 26

1730

保证金到帐

截止时间

201814

930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5

1000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时间

201815

930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结束时间

201815

1000

签到开始时间

201815

930

签到结束时间

201815

1000

开标时间

201815

1000

开标地点

开标一室

评标时间

201815

1100

评标地点

评标一室

 

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工程(公共配套设施)一期EPC(勘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致:阳山县规划市政局、阳山县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业主单位、代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详细内容和规定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业主单位、代建单位同意另行签署协议或者合同。

我们承诺: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体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如因发生上述问题而导致联合体投标无效的,联合体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投标联合体授权牵头人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名称)阳山县城扩容提质建设工程(公共配套设施)一期EPC(勘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中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授权(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名称)为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至本次采购项目有关事务结束时止。

 

被授权方(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方名称(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署本协议,协议书须完全注明联合体各方成员,如由授权代表签名,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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