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并在中标后完成全部设计及服务的任务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南航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值班倒班用房项目。
1.2.2 工程位置:广州花都区机场北主干道东侧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航基地北配套区CE010601地块。
1.2.3 工程范围: 4栋值班倒班用房及配套设施、地下室、室外工程及园林绿化等,其中地块西北角为2栋地面员工值班倒班用房,地块东南角为2栋空勤值班倒班用房。拟建建筑面积:约7680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62800平方米,地下约14000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关于申请确认广州新白云机场南航基地北配套区CE0106010等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穗空港国规业务〔2016〕43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100-47-03-013141 。
1.2.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429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35948万元;
1.2.8 招标内容:包括1、工程勘察(必须满足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及指导施工)。2、工程设计。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及估算、方案修改完善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专项专业设计、设计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同时要求设计单位按要求提供BIM建筑信息模型,并提供全过程服务。
按照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开展设计工作,提交绿色建筑设计专题报告,确保达到绿色建筑按照绿色一星级标准设计,设计费中包含本项目绿色建筑一星申报过程中所有费用,同时编制实施保障措施。
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可研编制单位为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②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注:消防设计、综合布线设计、高压电力设计内容包含在本次设计范围内,设计单位实施以上内容进行报建时资质必须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内地企业进行合作
设计。
1.4.4 申请人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其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3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从发布招公告次日起的第一个工作日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第1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30日。
即报名时间(工作日)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的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代表参加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1.6企业(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投标人自行考察 。
1.6.2 集合地点: 投标人自行考察 。
1.7 费用
1.7.1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招标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最高限价为50.4万元,限额单价为120元/米,暂定工程量为4200米,投标人自行报价。
工程设计费招标限价为:544.96万元,投标费率上限为:1.52%,其中BIM模型制作费、绿色建筑设计(一星)及标识申请已经包含在设计费中。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结算时,设计费计费额以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结算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准。
各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报价,其中工程建安投资总额不得超出35948万元。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价包干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
1.7.2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总比例为10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
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并以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1.7.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工程设计费中标价中含方案费(人民币50000元),补偿费(人民币100000元),将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最终评审排序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评审排序第1名5万元(方案费);
评审排序第2名4万元(补偿费);
评审排序第3名3万元(补偿费);
评审排序第4名2万元(补偿费);
评审排序第5名1万元(补偿费);
补偿费由招标人直接支付。自中标公示公布之日三天后起三个月内,未中标单位(评审排序第2至5名)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待办理完审核手续后凭正式发票领取补偿费(含税);逾期不提交书面申请为自动放弃补偿,招标人不再受理。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参与投标的方案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未达到基本设计要求的,不给予补偿费。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受托人向委托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受托人收到委托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受托人向委托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086126945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北街279栋。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zbytb.com/)、《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北街279栋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6126945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665、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楼
701
1.11.3 联系人:姚工
1.11.4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17621
1.11.5 传真号码:020-28817553
1.11.6 电子邮箱:gdhwjl@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四路口岸综合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6063813
1.13.4 传真号码: /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