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古竹第41小区街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12-18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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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古竹第41小区街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源江东新区古竹第41小区街道改造工程,已由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以河江东发财2017〕8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古竹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古竹第41小区街道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河源市江东新区古竹镇

2.3工程规模:河源江东新区古竹第41小区街道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四条市政道路古竹镇紫古大道中一路及小巷改造市政工程、竹港南东二路改造市政工程、竹港南东三路改造市政工程、竹港南东一路改造市政工程,约2.7公里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建安工程费约为1313.12万元(具体预算造价以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审定价为准)。

2.4工期要求: 90 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2011218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含中级)以上职称。

3.5、拟派本工程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包括:造价管理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执业证或具有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测量工程师2名(具有测量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给排水工程师2名(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造价管理人员须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179月至11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3.8、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拟派本工程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须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查询途径:A、网上查询;B、属地职称主管部门证明及联系电话;C、职称评审表原件,在开标前与原件同时提交,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

2)已入库的投标人须自行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确认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17年1219日至2017年1225(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25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4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200元,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

4.5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5. 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一致,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5.2投标人必须提交2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所在银行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7年12199:00至2017年1225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江东新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5.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自行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若发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160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6.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确认表》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提交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yggzy.com”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竹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62-718339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31665    传真:0762-3131665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二〇一七年十二


(单位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             ),将于             日在              市开展               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字)

       

 


(个人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本人            ,身份证号为                       ,将于               日在              市开展       

                       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本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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