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区第二人民医院等三个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12-18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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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第二人民医院等三个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源市源城区第二人民医院等三个医院建设项目,已由源发改【201712812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用EPC建设模式,“交钥匙”工程。招标人为河源市源城区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打捆招标,现对该项目勘探、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河源市源城区第二人民医院等三个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1)河源市源城区第二人民医院位于源城区铺前镇河背村古岭头(205国道铺前段龙岭工业园附近)

(2)源城区中医院及区精神卫生防治所位于源西街道新塘村新万绿大道以北、百子园大道以西地段。

2.3 项目立项总投资:

(1)河源市源城区第二人民医院估算总投资为25000万元(含医疗设备费),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 15550 万元、工程勘探费 84 万元(最高限价不超过80/(进深))、工程设计费 280 万元(最高限价不超过建安工程费的1.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63 万元,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采购施工,限额投资。(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价为准;备注:甲方为招标人,乙方为中标人。)。

(2)源城区中医院及区精神卫生防治所估算总投资为21000万元;其中源城区中医院估算总投资为15000万元(含医疗设备费),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 9791 万元、工程勘探53万元(最高限价不超过80/(进深))、工程设计费 176 万元(最高限价不超过建安工程费的1.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18 万元,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采购施工,限额投资;其中源城区精神卫生防治所估算总投资为6000万元(含医疗设备费),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 4500 万元、工程勘探 24 万元(最高限价不超过80/(进深))、工程设计费 81 万元(最高限价不超过建安工程费的1.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95 万元,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采购施工,限额投资。(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价为准;备注:甲方为招标人,乙方为中标人。)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

1)河源市源城区第二人民医院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9277.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845.00平方米,包括综合大楼、行政与后勤楼、地下车库及医疗设备购置与安装调度等,其中地下空间建设面积10280平方米。按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规划建设,设置床位240张。

2)源城区中医院及区精神卫生防治所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其中区中医院建设项目按照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规划建设,设置床位150张,建筑面积21705平方米,包括综合大楼、行政与后勤楼、地下车库及医疗、机电设备购置与安装调度等,其中地下空间建设面积6080平方米。区精神卫生防治所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包括综合大楼、行政与后勤楼、地下车库及医疗、机电设备购置与安装调度。按照二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标准规划建设,设置床位100张。 

2.5 工期要求:

1)河源市源城区第二人民医院项目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勘探工期为2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8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6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2)源城区中医院及区精神卫生防治所项目总工期600日历天;其中勘探工期为2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20日历天,其中区精神卫生防治所项目须在201812月份完工并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河源市源城区第二人民医院,源城区中医院及区精神卫生防治所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机电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调度、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医疗设备购置与安装调度、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完成交钥匙工程相关配套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本工程的勘探、设计包括本工程的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整体方案深化(包括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勘探(初测、定测、地质钻探、场地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后期采购、设备购置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机电设备和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景观、基坑、边坡治理及市政配套工程、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绿色建筑标识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运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勘探、设计总承包。对工程项目进行勘探,编制建设工程勘探、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前相关工作:开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办理和报批配合等工作;建安工程一切保险,消防报审,施工临时及永久性水源、电源、通讯施工及相关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环境维护工程建设等。

3)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建筑、结构、建筑幕墙(如需)、给排水、机电设施设备安装调度和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绿色建筑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项目,其中配电、燃气、用水、有线等应由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实施的专业工程由招标人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工程施工范围;

4)采购及安装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电梯、空调、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机电设施设备等采购及安装调度,试运行及缺陷责任维护等工作;医疗设备购置及安装调度,试运行及缺陷责任维护等工作。

5)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项目办证报批、资料汇总、存档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招标人提供配合。

6)竣工验收工作:办理消防验收、环评验收、安评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档案达标验收、货物设备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7)本项目要求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全过程均按规划的标准勘探、设计、采购、施工及管理。

2.7质量要求:勘探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医疗设备购置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且必须满足业主单位使用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勘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本公司。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6因工程项目地点不同,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2名,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7因工程项目地点不同,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2名,须具有建筑施工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8拟派(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拟派)本工程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包括:机电工程师1名【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建筑电气工程师1名【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注册造价师或造价专业工程师1名【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9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勘探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10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11拟派本工程的勘探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178月至10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3.12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4. 报名时间、地点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前,登陆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的投标人(含
勘探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确认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报名时间:20171218日至20171222(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1222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含
勘探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 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人须知

7.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交80.0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712189:0020171222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2投标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一人一岗,共2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不接受投标报名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7.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源城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7.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7.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勘探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在开标前到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上述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所属公司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160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确认表》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yggzy.gov.cn)”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源城区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1815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18683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附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仅作参考)

 

(单位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     ),将于          日在           市开展        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章)

        

 

 

 

(个人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身份证号     ,将于               日在              市开展            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本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签字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河源市源城区第二人民医院等三个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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