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风门坳新建综合性码头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016-12-21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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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风门坳新建综合性码头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 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风门坳新建综合性码头工程已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十一届159次【2016】32号文),项目业主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设资金来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惠州市风门坳新建综合性码头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2招 标 人: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2.3工程地点:惠州市

2.4工期要求:总编制周期50天;

2.4.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测量成果文件;

2.4.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1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

2.5工程规模:风门坳新建综合性码头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五项:一是钢质趸船一艘;二是高桩码头(500t级)一座,;三是钢筋混凝土斜桥一座;四是系船栈道一座;五是值班室一栋,约200m2。

2.6招标范围:惠州市风门坳新建综合性码头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主要工作内容为:按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工程有关资料完成项目所需的地形测量、地质勘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其他相关专题编制和相关会务组织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港口河海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1项以上(含1项)水运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及须独立完成过1项以上(含1项)工程勘察工作。

3.3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港航专业工程师或港航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5年以上工作经验),可研编制项目负责人1名(港航专业工程师或港航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5年以上工作经验),勘察项目负责人1名(岩土专业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5年以上工作经验),技术分项负责人1名(港航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超过两家,必须以咨询单位为主办方

3.5  财务要求:

3.5.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5.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5.3投标人在近最近三年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6  信誉要求:

3.6.1近5年内(2012年以来)投标人未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6.2未被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惠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筑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6.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6.4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严重违法纪录,以投标人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所取得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7  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9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份1000元(该费用应于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其中电子文件于《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提交,提交内容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书面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投标文件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址:惠州市江北金华路9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话:0752-2846841

招标代理机构: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博都大厦A3栋130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话:0752-662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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