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供水一期工程(管道)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市供水一期工程(管道)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已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湛江发改[2017]6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湛江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湛江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湛江市供水一期工程(管道)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2.2 工程位置:湖光快线、乐山西路、乐山东路、椹川大道、疏港大道、菉塘路、乐华路、乐金路等。
2.3工程范围:湖光快线敷设DN1800离心球墨铸铁管约7160米,DN1600离心球墨铸铁管约4600米,DN1000离心球墨铸铁管约5700米;乐山西路敷设DN1200离心球墨铸铁管约1000米;乐山东路敷设DN1200离心球墨铸铁管约2000米;椹川大道敷设DN1800离心球墨铸铁管约1800米,DN1200离心球墨铸铁管约500米;菉塘路敷设DN1200离心球墨铸铁管约1600米;乐华路DN1000离心球墨铸铁管约3000米;乐金路DN800离心球墨铸铁管约1800米;疏港大道敷设DN1600离心球墨铸铁管约5700米;沿泵房前水泥路敷设DN1600离心球墨铸铁管约800米;厚礼村岔口至西厅水厂敷设D2220*20螺旋钢管约1860米。本项目的初步勘察、初步设计费暂定为834.76万元(初步勘察费154.288万元,初步设计费用680.472万元)。
2.4工程阶段: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初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程概算编制等;本项目作为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6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初测、初步勘察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书等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局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给水或供水管道(管径≥DN800)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项目的设计合同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4人员配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论何种原因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
3.6其他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况的两家及以上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最早报名的投标单位(以投标单位报名时填报的报名表顺序为准),其他投标单位不予评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①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费200元;(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1)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本人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注:2017年 9 、 10 、 11 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2)投标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的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注:2017年 9 、 10 、 11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8)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复印件)
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注:1、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2、投标人对以上证明、证件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1报名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4.2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2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22 日 9 时 30分,投标地点为: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2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后)。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jprtc.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省建设报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东盛路5号
邮 编:524000
联系人:龙艺
电 话:0759-2298718
传 真:0759-229877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大厦1503房
联系人:劳丽芝
电话号码:0759-3387217
传真号码:0759-3387217
电子邮箱:gdjhzj@163.com
2017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