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布坑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2016-12-26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根据粤财农综【201721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布坑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2017年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布坑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

联系人: 卢先生   联系电话: 0763-5855812

地址: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16

二、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7761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05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 0763-5814679

三、建设地点: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布坑片灌区

四、项目概况:项目拟规划土地治理面积3300亩(三坑镇布坑片灌区)。主要建设内容是改造完善田间排灌系统及机耕路。(具体数据和内容以工程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项目拟规划土地治理面积3300亩(三坑镇布坑片灌区)。主要建设内容是改造完善田间排灌系统及机耕路。(具体数据和内容以工程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佰肆拾陆万叁仟柒佰零贰元叁角(¥:4,463,702.30元)

六、资金来源: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拨款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71226830(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118830,截止时间:2018118900

2. 开标时间:2018118900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4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企业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或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在投标企业参保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在投标企业参保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企业主要负责人(即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1名,且均已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或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拟投入项目架构的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和专职安全员1名外,另配备水利专业工程师2名、测量工程师1名。其中施工员2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水利工程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取得相关岗位证书和在投标企业参保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7、投标人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主体终审,且在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信用评价结果为BBB(含暂定)或以上。

8、已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

9、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0、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副本为完整复制的复印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踏勘现场:因建设地点比较分散,现场场地情况较为复杂,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工程施工员、专职安全员需到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到现场踏勘,并在报名时提供由建设单位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注: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相关证件(原件)参加现场踏勘。

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2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

异议受理电话: 0763-5855812

     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16

十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招标文件编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同时缴纳500元作为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如不缴交则不予受理该单位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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