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城东片区一期(市政道路)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6-12-29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一、招标目的

 阳山县城东片区一期(市政道路)勘察设计项目经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准建设,立项编号为:阳发改[2016]22号,招标人阳山县规划市政局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通过评审选定勘察设计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阳山县城东片区一期(市政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2.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阳山县城东大道、韩愈南路、城东十三横路、城东五横路、阳城大道、城东九横路,总长度为6864米。

2.3工程规模:项目规划建设市政道路主要有六条,总长度为6864米。其中城东大道工程设计为3366米,双向6车道,道路宽度为40米,设计速度为40km/h;韩愈南路工程总设计为320米,双向6车道,道路宽度为40米,设计速度为40km/h;城东五横路工程总设计为621米,双向4车道,道路宽度为30米,设计速度为40km/h;城东九横路工程总设计为782米,双向4车道,道路宽度为18米,设计速度为40km/h;阳城大道工程总设计为852米,双向6车道,道路宽度为40米,设计速度为40km/h;;城东十三横路工程总设计为923米,双向6车道,道路宽度为36米,设计速度为40km/h

2.4项目工期:90天。

三、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招标类型和范围:本次招标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人中标后须完成内容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必要的修测和定测、现场施工指导与监督。

五、招标控制价: 勘察设计费为2800000.00元;其中设计费为2200000.00元,勘察费为600000.00元)。

六、投标合格条件

 6.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6.2 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

     a)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c)市政专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6.3投标人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且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和市政道路或路桥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4投标人委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且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5 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报名时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等级拟担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6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必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装订进投标书内),但如中标,须按规定完善参加投标时拟派的其他人员的相关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需签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且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牵头。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9提交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清远辖区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本项目公告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以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牵头人的)。

6.10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担保(银行转账凭证)。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6.16.4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6.5项以报名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是联合体投标,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6.16.26.56.6项须提供各方资料。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7.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7.2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

7.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代建单位:阳山县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 0763-6848991                  联系电话:0763-36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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