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12-30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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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博罗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经项目审批部门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博府发改函[2016]262号),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博罗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二)建设单位:博罗县人民医院 

(三)建设地点:博罗县 

(四)工程规模:项目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建设、设计床位1000张。项目总用地面积107884m2,总建筑面积15500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5000 m2,地下室(地下车库)面积40000 m2。总机动车停车位1700个,其中地上700个,地下1000个。另有地非机动车停车2000 m2。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行政公寓综合大楼、精神病楼、传染病楼、污水处理系统、锅炉房等辅助配套设施用房以及绿化照明广场道路等配套工程。投资总额为78886.8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7584.66万元。(具体实施内容及规模以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博罗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实施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七) 工程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勘察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提供经其审批同意的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技术要求》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勘察测量成果(如遇雨季或不可抗力条件则工期顺延)。

设计周期要求: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且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调整;方案设计确定后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并同步出具消防、人防、防雷、供电、弱电(含技防)等专业专项设计文件供同步办理专项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八)资金来源:博罗县政府财政安排解决。 

(九)方案经济补偿: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不予补偿;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10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5万元;其余投标单位不予补偿。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设计资质和2.2勘察资质的要求,且未被列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网站“黑名单”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资质甲级资质;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并且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一家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 

4、 派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汇款、开标出场均由牵头单位实施。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yjy.boluo.gov.cn/)发布的《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万元。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主办方基本账户转出。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且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及银行扣除的手续费用);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及银行扣除的手续费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费用应于开标现场企业签到前递交。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工程部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不需要出示原件核查)

(4)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和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须加盖执业章);

(5)投标代表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办理方式详见http://new.hdjc.gov.cn/cxsm.php);

(7)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格式不得更改);

(8)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班子人员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9)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银行电汇单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其中投标报名回执表三份均须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正本须原件,其他报名资料为复印件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报名人员须为企业交易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应为主办方交易员,并提供其第二代身份证。(备注:若是联合体报名,投标报名回执表必须加盖联合体双方公章。)

4、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开标地点。

5、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赖先生          联系电话:0752-6299205

招标代理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3437684810

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6737103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备注:若是联合体报名,投标报名回执表必须加盖联合体双方公章。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牵头人:      (设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成  员:                       (法定代表人:       

             和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博罗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设计单位)    为本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本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勘察设计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本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勘察设计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勘察设计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牵头人:                           

(2)成  员:                           

5、本协议书自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五份,本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投标活动中的报名申请资料正本和商务投标书正本各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牵头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注:①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招标人所执的一份,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行提供。

③本协议书须填写清楚、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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