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考评将于8月25日前完成鉴定评审

2017-02-28 15:19:46    来源:中国勘测联合网

摘要:2月27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2月27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对2017年度技师考评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申报职业和等级,申报条件,时间安排,收费标准等重要内容。《通知》显示,2017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考评将于8月25日前完成鉴定工作(含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和评审工作,9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其他详细信息请看《通知》原文:


  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加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培养选拔工作力度,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为行业、企事业单位和院校提供高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引导广大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者钻研技术技能,立足岗位成才,持续推进测绘地理信息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7年度技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一)《测绘行业技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国测人字〔2007〕30号)

  (二)《测绘行业技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测职鉴〔2008〕49号)

  (三)《2017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测职鉴〔2016〕56号)


  二、申报职业和等级

  (一)申报职业

  大地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地图制图员、工程测量员、地籍测绘员、房产测量员等6个职业。

  (二)申报等级

  1.大地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地图制图员、工程测量员的申报等级为技师和高级技师。

  2.地籍测绘员和房产测量员的申报等级为技师。


  三、申报条件

  (一)二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3. 取得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 经过考核认定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依法进行注册的注册测绘师。

  5.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2002年12月31日前参加本职业工作)。

  (二)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生产一线掌握高超技能、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受学历、身份、资历限制,破格申报:

  1.技师破格申报条件

  (1)地(市)或厅(局)级重大测绘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者,获得地(市)或厅(局)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优秀工程奖励。

  (2)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2007年12月31日前参加本职业工作),能够解决本职业较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3)与申报职业相关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地(市)或厅(局)级二等奖以上,或国家专利1项(须提供权威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完成者。

  (4)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前8名。

  (5)获得省级技术能手、岗位标兵或劳动模范称号。

  2. 高级技师破格申报条件

  (1)省级以上重大测绘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优秀工程奖励。

  (2)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2002年12月31日前参加本职业工作),能够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提供权威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3)与申报职业相关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及以上、地(市)或厅(局)级一等奖以上,或国家专利2项(须提供权威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完成者。

  (4)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

  (5)获得国家级技术能手、岗位标兵或劳动模范称号。

  (6)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在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出版专著2部。


  四、组织实施

  (一)开展鉴定

  各鉴定站负责组织本地区技师考评的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进行鉴定。理论知识考试试题由中心向各鉴定站提供;技能操作考核由各鉴定站组织命题,报中心备案后实施。各鉴定站应在开展鉴定前20个工作日向中心提交《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考评试卷申请表》(见附件1)和技能操作考核命题要点,中心在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鉴定站提供理论知识考试试题。

  (二)组织评审

  各鉴定站负责组建本地区技师评审工作小组,其成员应从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评审专家库中产生。各评审工作小组应制订评审工作方案,报请中心备案审批后,组织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三)报送材料

  评审结束后,各鉴定站应及时将通过鉴定和评审的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及评审工作报告报送中心。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申报表见附件3。

  (四)资格审定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评审委员会对各地上报的技师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人员报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审批,并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和中心网站上公示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五、时间安排

  (一)鉴定工作(含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和评审工作应于2017年8月25日前完成。

  (二)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应于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


  六、收费标准

  技师考评费用由两部分构成:

  (一)开展鉴定和组织评审所需费用由各鉴定站参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结合本地区开展技师考评工作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

  (二)职业资格审定费用标准为300元/人,由鉴定站代收,以汇款方式划拨入中心指定帐户,由中心向鉴定站统一开具票据(技术服务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积极开展本地区技师考评工作。要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与使用机制,拓宽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促进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要鼓励用人单位中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从业人员破格参加技师考评。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培养选拔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应直接晋升或优先安排参加技师考评。

  (二)做好宣传动员。开展技师考评是贯彻国家高技能人才政策、落实测绘地理信息工匠计划的重要举措。《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已明确取得行业技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计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各有关部门要面向基层、面向测绘资质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将其作为服务产业发展、提升从业者职业能力的重要抓手。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资质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落实技师与资质挂钩的要求。要积极与职业院校开展深度合作,大力推进“双师型”队伍建设。要广泛宣传以技师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引导更多的从业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三)强化质量管理。各鉴定站要加强质量管理,规范有序的开展技师考评工作,确保考评质量,切实维护技师考评的权威性。在评审工作中,应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考评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知识和技能操作水平、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和创新能力。各地培训机构在组织申报人员进行正规培训时,应统一使用由国家测绘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和中心编印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技师版),并达到标准学时,以确保培训质量。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中心联系。

  联 系 人:付璇,曾晨曦

  联系电话:010-63881423、63881408(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电子邮箱:chzyjn@sbsm.gov.cn


    附件:

     1、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考评试卷申请表

     2、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考评申报材料说明 

      3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考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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