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信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地理国情监测的指导意见》

2017-05-16 15:16:19    来源:中国勘测联合网

摘要:5月16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地理国情监测的指导意见》。

  5月16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地理国情监测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对与贯彻落实新《测绘法》、《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国家测绘地信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地理国情监测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地理国情是重要的基本国情,是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重要依据;是推进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服务,开展相关领域调查、普查的重要数据基础。全面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对于履行新时期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新职责新使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意见》强调,新修订的《测绘法》将测绘事业为生态保护服务写入立法宗旨,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试点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大局的新模式和新品牌、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地理国情动态,深入揭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等内在关系、演变规律和发展趋势,是《测绘法》赋予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意见》明确了地理国情监测的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要加快制订地理国情监测法规制度,健全地理国情监测体制机制,完善地理国情监测业务体系,逐步实现地理国情监测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以基础性和专题性地理国情监测为重点,对我国陆地国土范围内地理国情信息的变化情况开展监测,进行地理国情综合评价,提供普遍适用的公共产品和个性化定制产品,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保障能力,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国土空间开发、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意见》指出,地理国情监测要做好六大重点任务,一要健全监测体制机制,二要完善监测业务体系,三要全面开展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四要围绕重点开展专题性地理国情监测,五要加强地理国情分析研究,六要深化地理国情信息应用。  


声明:中国勘测联合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