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绥县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以奖代补(工程测量、质量检测、工程复核报告、竣工图、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审定结算书等工作)工程招标公告

2017-01-04 00:00:00   来源: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2016年扶绥县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以奖代补(工程测量、质量检测、工程复核报告、竣工图、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审定结算书等工作)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扶绥县润农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扶绥县范围内

  建设规模:10.1万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依据国家、自治区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复核委托协议及建设要求,对2016年扶绥县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以奖代补(工程测量、质量检测、工程复核报告、竣工图、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审定结算书等工作)工程;提交的成果文件其

  质量应符合国家、自治区双高办、土地管理行业和自治区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技术审查。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家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业务范围含地籍测绘)、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3.3、通过省级(自治区级)及以上质量技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符合《土地整治工程第2部分: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检测项目要求),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4、必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 )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文件中规定的推荐单位。

  3.5、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或土管)类专业的高级职称。

  3.6、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工商核准登记(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机构核准登记)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工商核准登记分支机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有开展业务相应固定经营场所。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测量、质量检测、工程复核报告、竣工图、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审定结算书等工作服务的能力。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26 日至2016年 12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出示以下证明资料报名:(1)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委托);(3)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4)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具有三证合一证照无需提供);(8)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内)。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法人公章,且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携带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委托代理时,不用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u组团u-25号】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6年 12 月 26 日至2016年 12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u组团u-25号】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01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u组团u-2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上发布。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0771-753661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绥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71-751039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u组团u-25号

  联系人:苏工

  电话:0771-7847999 传真:0771-7847999

  2016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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