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工业园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工业园项目已由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澄发改〔2016〕13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老城标准厂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10%、国有资金1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海南老城标准厂房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老城开发区南一环路北侧,富音路东侧。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383485.74㎡,约573.23亩,建筑占地面积约为120758㎡。建设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其中项目规划建筑总面积约为48.03万㎡,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为33.59万㎡,定制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1.28万㎡,生活办公配套建筑面积约为3.16万㎡。 注:本项目分 勘察标段和设计标段 ; 共2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服务期):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勘察标段为地质勘察并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及后期技术服务,具体事宜以《委托勘察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老城标准厂房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诚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九层 地 址:海口市龙昆南路宜家广场首座706室
电 话: 15103008663 电 话: 0898-6853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