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乐县南洲新区安置小区五期(东B-11地块)地基处理工程 (招标文件备案编号:GXDHGLZB20170109)已由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字〔2016〕16号《关于平乐县南洲新区安置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15〕68号《关于平乐县城南洲新区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桂林市平乐县
合同估算价:约310万元。
要求工期: 60日历天 。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评审后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 2017 年 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 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在 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投标员持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平乐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及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3图纸按图纸印刷成本售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必须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及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3-788901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平乐县建设大厦5楼
邮 编: 542412
联 系 人: 黎小平
电 话: 0773-7897328
传 真: 0773-789732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邮 编: 541011
联 系 人:廖雨梅
电 话:18276320345(0773-2858333)
传 真:0773-2858333
招标备案: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招标信息发布单位: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