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园博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安置区北区22#~26#、29#、31#-34#楼、配电房、垃圾站及开闭所)工程施工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4】4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项目单位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JLRZ
建设地点:贵港市江南大道与同济大道交汇处
建设规模:贵港市园博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安置区北区)工程施工总用地
本次招标内容为:(1) 22B号楼:总层数3层,建筑高度
(2)23号楼:总层数33层,建筑高度
(3)24号楼:总层数33层,建筑高度
(4)25号楼:总层数26层,建筑高度
(5)26号楼:总层数29层,建筑高度
(6)29号楼:总层数29层,建筑高度
(7)31号楼:总层数33层,建筑高度
(8)32号楼:总层数33层,建筑高度
(9)
(10)33B号楼:总层数3层,建筑高度
(11)34号楼:总层数32层,建筑高度
(13)3号垃圾站:总层数1层,建筑高度
(14)1号配电房:总层数1层,建筑高度
(15)2号配电房:总层数1层,建筑高度
(16)3号配电房:总层数1层,建筑高度
(17)4号配电房:总层数1层,建筑高度
(18)5号配电房:总层数1层,建筑高度
(19)6号配电房:总层数1层,建筑高度
(20)7号配电房:总层数1层,建筑高度
(21)8号配电房、北区开闭所:总层数1层,建筑高度
(22)北区地下室: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4728.46平方。(具体详见本期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36000万元人民币
要求工期:1002 日历天,定额工期:1252 日历天
工程质量: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贵港市园博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安置区北区22#~26#、29#、31#-34#楼、配电房、垃圾站及开闭所)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的内容,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珠海市建筑设计院
勘察单位: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备注: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等级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在10000万(含10000万)以上的框架或框剪结构房屋建筑工程。(必须附竣工验收证明)(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标段进行投标。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 24 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3000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7.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银行账号:20-017301040014782
联系电话:0771-2610536
8。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9.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扣除建安劳保费)的15%。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合同内全部付款(含预付款)累计达到合同价款的80%时不再支付合同内的工程进度款;合同外累计支付至60%,合同外付款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政办〔2014〕3号文)执行,如有新的政府文件按新的政府文件执行。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返还。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广西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益或http://222.218.31.5)、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771-5678542,0771-5539841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邮 编:537100
联系人:甘秋燕
电话:0775-429500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1289号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党天惠
电 话:0775-4238158
传 真:0775-4238198
招 标 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