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2017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2-06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来宾市兴宾区2017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2017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GXJXZBNN(5B)2017-001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境内(小平阳镇、五山乡、良塘乡等多个村屯)。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渠道工程、附属工程、田间道路等建设工程。
(三)勘察设计服务期:
(1)初步设计文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提交来宾市兴宾区2017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初步设计阶段及专题报告(送审稿)。送审稿经评审部门(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书之日起,5天内提交最终稿。
(2)设计施工图等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提交施工设计图纸(含提交财审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
招标范围:来宾市兴宾区2017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渠道工程、附属工程、田间道路等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的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和技施阶段设计服务工作,至工程通过验收的所有勘察设计服务;其中初设阶段概算书、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预算书必须由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盖章和其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质量要求:提交的设计文件须符合现行的水利部有关规定及其它现行的水利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的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4.3 业绩要求:近3年(指从项目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3年内)有承担过建安工程总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及以上的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提供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初步设计批文。
4.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4.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至少6人,必须持有与本工程类型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全日制的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其他人员:至少60%(含60%)以上人员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相应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其余人员至少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4.6 其他要求
4.6.1不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统一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另行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投标截止之日前7天)。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自行负责全部费用和承担自行安全等事宜的全部责任。
4.6.2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016年度10-12月份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至少应提供缴费专用票据和个人社保卡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4.6.3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分支机构的投标。
4.6.4 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标法。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符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提供报名材料,自然人也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zwjy.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份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小时在开标现场(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楼,具体参见电子大屏幕安排的开标厅)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并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3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投标文件内须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需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转出并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下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2、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本项目不接受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2月27日上午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2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来宾市城南区兴宾大道1号企业总部写字楼四楼
联系人:吴欣锴 电 话:0772-668039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沟岭正街74号兴桂源大厦1704室 邮 编:530002
联系人:李韦城 电  话:0771-3924557 传  真:0771-3924557
电子信箱:gxjxg5bzb@163.com 
监督部门: 来宾市兴宾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218580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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