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博白县城区绿珠桥左岸~乌豆江二级公路桥段、双凤桥~小白江北大道交通桥右岸段)前期工作及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17-02-23 00:00:00   来源: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博白县城区绿珠桥左岸~乌豆江二级公路桥段、双凤桥~小白江北大道交通桥右岸段)前期工作及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6]255号文下达资金,项目前期工作所需资金已经落实,必须的前期工作基础资料、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招标人为博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已在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玉水招标备案[2017]1号,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各专题报告编制、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拟建的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的主要内容为:绿珠桥左岸至乌豆江二级公路桥右岸,桩号为0+000~4+455,堤线总长4.455km,双凤桥至小白江北大道交通桥段右岸防洪堤,堤线总长9.544km。项目总投资约为12840万元,其中南流江博白县双凤桥至小白江北大道交通桥右岸段工程总投资约为9115万元,南流江博白县绿珠桥左岸至乌豆江公路桥右岸段工程总投资约为372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玉林市博白县。
2.3 招标编号:GXZC2017-G3-0001-GSYB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招标作为1个标段。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博白县城区绿珠桥左岸~乌豆江二级公路桥段、双凤桥~小白江北大道交通桥右岸段)前期工作及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各专题报告编制(包括按建设用地预审、环境影响报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7个专题报告)、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
2.5设计周期: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在 20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文件、各专题报告编制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 30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与设计深度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获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专题报告编制、勘察、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指从合同签订的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内)需具备以下其中一种业绩:1、河道整治 或 城市防洪工程类似工程的前期工作业绩(需附以下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河道整治 或 城市防洪工程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编制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 高 级或 高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专总)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如在2017年3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2016年12月、2017年1-2月或2016年11-12月、2017年1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3 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3.6.5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 27 日至2017年3月3日,每天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3)发售人姓名:廖工 覃工 联系电话:15578143201 18697984733(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4)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打印件),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内的或携带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7)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于投标截止之日前转出并到达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民福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3540 5050 0863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图纸和技术资料以补偿成本为原则),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现金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发售柜台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收据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及其他事项
5.1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7年3月11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5.2踏勘现场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3 其他事项
5.3.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项目负责人(持职称资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通过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5.3.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玉林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7年3月21日9时30分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开标室 1 公开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博白县博白镇朝阳西路029号
邮 编:537600
联系人:李海
电 话:0775-8227887
传 真:0775-822292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 编:530022
联系人:廖工
电 话:0771-5678503
传 真:/
电子信箱:1293933723@qq.com
网 址:http://www.ggecc.com




 

 

 

 

 

招标人:博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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