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市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及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已由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投资〔2012〕38号、〔2014〕602号、〔2017〕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业主为平凉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凉市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及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勘察)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平凉市崆峒区柳湖路平凉市公安局以北,博爱路以西。建设规模:拟修建地上8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及警示教育基地。拟定建筑面积约为12975.3平方米。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内容: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新建项目的地质勘查工作,并出具勘察报告。
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6.勘察周期: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须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
2.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4日00时00分至2017年3月16日23时59分,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首次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办理过数字证书的只需开通平凉权限即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3月14日00时00分至2017年3月18日23时59分,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所有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3月20日17时00分前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案件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姓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原件,交至甘肃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平凉市崆峒区法院巷颐都宾馆三楼312),逾期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5日9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20170313-014655-01
(3)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工程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资料,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红旗街66号
联系人:朱文义
联系电话:0933-826900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法院巷75号
联系人:韩婷
电 话:18419738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