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磋商公告

2017-03-31 00:00:00   来源: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霍州市文化局委托,对霍州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XZZHZFCG-2017-015

    二、项目名称:霍州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成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2.勘察范围:对该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3.服务期限:30日历天。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8.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现场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套(胶装成册):

    (1)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税务登记证副本;(7)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国家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8)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报价人若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须提供写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如不能提供,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

       3、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4、磋商文件售价:每套磋商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邮寄)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霍州市文化局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13834174442

    代理机构: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15582685599

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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