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辽宁锦州北镇供电分公司大市供电所勘察、设计

2017-03-31 17:27:34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162017010132 设计|

1.招标条件

国网辽宁锦州北镇供电分公司大市供电所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锦州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620㎡。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一标段:国网辽宁锦州北镇供电分公司大市供电所勘察,规划用地内的地质详勘及施工期配合等后续服务,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并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标段:国网辽宁锦州北镇供电分公司大市供电所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配合等后续服务。

 2.3计划日期: 一标段:2周;二标段:1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

    3.2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勘察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结构师资格或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41201745(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1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4月2109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 2017年4月2109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锦州供电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0416-254629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 系 人:佟伟静

    话:0416-3727777

    真:0416-3895678

    箱:lnkllnkl@126.com

   2017年3月3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