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537蓝山祠堂圩至岭脚公路工程 已列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十三五”规划项目,由 蓝山县发改委 以 LF核[2017]6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蓝山县和宁远县县界处的毛铺山,顺接G537(原S216桩号:K117+300)宁远县段,经祠堂圩、总市村、大坪村,于蓝水加油站北侧开始继续沿现有老路向南展线,最后终止于蓝山县岭脚村G537(原S216,桩号:K143+600)处,以过渡段的形式顺接路线终点。路线全长26.719 公里。总投资估算约74236.32万元。
主要控制点:毛铺山、祠堂圩、总市村、大坪村、蓝水加油站、岭脚村。
2.2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24.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
2.3勘察设计周期:
后续服务:整个施工期及两年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全线公路工程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分标段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设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费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的质疑请在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投标人须知附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122号
电 话:0746-2213302
联系人:申先生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12 层
电 话:15973113467 18607370167
联 系 人:沈先生 黄先生
传 真:0731-88907457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 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
业 绩 要 求 |
|
投标人近五年内(按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下同),至少完成过1条20km以上(含20km)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
注:
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标段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3、表后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表要求的业绩时,除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外,还必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设计任务,是独立设计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设计。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最近5年内,负责主持过1条20km以上(含20km)一级公路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次招标仅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并进行审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 段 |
信 誉 要 求 |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0)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注:第(9)、(10)项以最近3年(按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附件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
2.2 |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2.3 |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未计划将投标项目分包;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0)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
2.5 |
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
评 审 因 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35分)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 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业绩 15 分 c.投标人的信誉 5 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55分)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 分 e.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 15 分 f.对招标项目工可研究技术结论和技术方案的看法与建议 10 分 g.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7 分 h.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8 分 i.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分 |
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
2.9 |
第二信封 澄 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2.10 |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
评 审 因 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分) j.投标价 10分 |
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 1~3 名 |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15分 |
类似项目 业绩 |
15分 |
达到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计9分。近5年内,每超过完成1项20km以上(含20km)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加2分,加满6分止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项目负责人达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计9分。近5年内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主持过1项20km以上(含20km)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加2分,加满6分止 |
c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湖南省信誉评级 |
2分 |
湖南省信誉评分为AA级 2 分 |
湖南省信誉评分为A级 1 分 | |||||
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
3分 |
符合资格审查条件3 分 | |||
d |
对投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5分 |
对招标项目建设的理解,认识清楚的计4.4~5.0分,较清楚的计3.7~4.3分,一般的计3.0分~3.6分 |
对招标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 |
5分 |
对招标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清楚、技术路线合理的计4.4~5.0分,较合理的计3.7~4.3分,一般的计3.0分~3.6分 | |||
e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项目特点的认识与对策 |
7分 |
对招标项目特点,把握准确、分析透彻的计6.1~7.0分,较好的计5.1~6分,一般的计4.2~5.0分 |
关键技术的认识与对策 |
8分 |
对招标项目关键技术的认识与对策措施,可行计7.0~8.0分,较可行计5.8~6.9分,一般计4.8~5.7分 | |||
f |
对招标项目工可研究技术结论和技术方案的看法与建议 |
10分 |
对工可研究技术结论的看法与建议 |
5分 |
针对工可研究阶段存在的不足,提出更加完善的技术结论计4.4~5.0分,较好的计3.7~4.3分,一般的计3.0分~3.6分 |
对工可研究技术方案的看法与建议 |
5分 |
针对工可研究阶段存在的不足,提出更加完善的技术方案计4.4~5.0分,较好的计3.7~4.3分,一般的计3.0分~3.6分 |
续上表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
序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g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7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7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的计6.1~7.0分,较合理的计5.1~6.0分,一般的计4.2~5.0分 |
h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8分 |
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
4分 |
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的计3.6~4.0分,较可行的计 2.9分~3.5分,一般的计2.4分~2.8分 |
勘察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
4分 |
勘察设计进度保证措施可行的计3.6~4.0分,较可行的计 2.9分~3.5分,一般的计2.4分~2.8分 | |||
i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人员符合专用条款要求得2分,每增1名加0.5分,加满1分止;具体保障措施,计1~2分 |
j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并进行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评审及修正后合格的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未开标的,投标报价不计分。 |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 F - E1×(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 F+ E2×(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其中: F = 10 E1 = 50 E2 = 30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湖南省信誉评分”指“ 2015 年度湖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分”。 |
注:各评分因素(投标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评分满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