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龙波湾规划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017-04-14 00:00:00   来源: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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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龙波湾规划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高县龙波湾规划路一期工程已由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发改20162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或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临高县龙波湾规划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2 项目概况:新建龙波湾规划一路全长2049米,路宽24米;龙波湾规划二路1段全长375.56米,路宽20米;龙波湾规划三路全长574.162米,路宽2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涵洞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电讯工程等

2.3 项目地点:临高县临高角(龙波湾沿海区域)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编制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的设计服务等,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道桥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 10 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职称(以发证日期起算)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符合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414日至201704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050408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临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临高县                                            址:海口市三叶东路九九华府 B 904

人:王朝将                                    人:周始亮

        话:0898-28287758                                话:18876936636

 

2017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