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东湾新区盘锦港荣兴港区四港池北侧。
2.2合同估算价为 65 万元。
2.3招标范围:项目的整体勘察。
2.4勘察期限: 2017 年 5 月 17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计划工期 1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于 2017 年4月14日至 2017年4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三楼301、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合格后方可凭确认函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确认。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3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年 4月21日至 2017年 4月 27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2:0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1日 14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辽滨沿海经济区 |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 |
联 系 人:陈经理 |
联 系 人: 王经理 | |
电 话: 0427-3400926 |
电 话: 0427-3229199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