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湖东村村民联合建房点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珠晖区湖东村村民联合建房点项目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7】7号文件准予备案,招标人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珠晖区湖东村村民联合建房点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点:珠晖区和平乡湖东村,雁城东路以南、蒋酃路以东、中兴路以北、春光路以西。
2.3.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45.7亩,总建筑面积约96006.13平方米(具体以规划部门核定为准),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
2.4. 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工程勘察。
2.5. 勘察周期:30日历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2.7.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RMB280000元整。(单价70元/米,数量暂按4000米计)
2.8. 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3.4.承担过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勘察;
3.5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公告之日起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携带:
①公告之日起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勘察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
⑤类似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文件(勘察合同)原件;
⑥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7)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并须提交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沐林美郡28栋91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RMB500](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5.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方式:0734-8822303
招标代理: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8-9层
联系人:吴玮
联系电话:1507479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