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1#、2#学员宿舍及第二食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017-04-18 00:00:00   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显示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1#2#学员宿舍及第二食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 标 人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代理机构

贵州普诚正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418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

88.03

项目经理

王怀松

设计负责人

程鹏

勘察负责人

金幸初

设计下浮率

20.00%

勘察下浮率

35.00%

施工下浮率

3.00%

工期

12个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总分

61.84

项目经理

余学永

设计负责人

周可

勘察负责人

丁晓江

设计下浮率

20.00%

勘察下浮率

35.00%

施工下浮率

2.80%

工期

12个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分

54.88

项目经理

范华根

设计负责人

钟燕妮

勘察负责人

王徽

设计下浮率

20.00%

勘察下浮率

35.00%

施工下浮率

2.50%

工期

12个月

公 示 期

2017419日至2017421 

公示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质疑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部门:花溪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851-8362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