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经开区正新以北地块土石方平场及附属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4-18 00:00:00   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显示公告正文】

长寿经开区正新以北地块土石方平场及附属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寿经开区正新以北地块土石方平场及附属工程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17105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寿经开区正新以北地块土石方平场及附属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

2.1建设地点: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平场面积约415亩,土石方开挖量约80万立方米,边坡整治面积约2万平方米,边坡最大高度超过15米。实际建设规模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明确工程量为准。

2.3 招标范围: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节能专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地质勘察(平场部份的土石比勘察报告和边坡部份地质勘察报告)、方案设计(含平场方案、与周边道路联通的方案、场地平整后原有水系恢复改造方案及投资估算)、高边坡支护方案及概算、高边坡支护方案设计安全专项论证、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评审、配合勘察和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

2.4 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时间:总计 60 日历天(不含各阶段审查及审批时间)。其中:设计任务书下达后1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含平场方案、与周边道路联通的方案、场地平整后原有水系恢复改造方案及投资估算)文件,方案设计文件批复后 20 日历天内提交地勘报告,地勘报告审查通过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平场及路网初步设计和高边坡支护方案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和高边坡支护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 1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5 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正式成果文件;设计任务书下达后 60 日历天内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3. 合格的投标人及资格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4)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5)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6)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3若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按 《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2013310号)文件和关于完善《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和办事指南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3515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2017 4 18 起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均在《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sggzyjy.com)上公开发布,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在开标前随时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5 10 1030(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新城区政府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 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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