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镇张家耳、闫家山易地移民搬迁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17-04-21 12:25:02   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武镇张家耳、闫家山易地移民搬迁项目已由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方发改投资审发[2017]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方山县大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政府扶贫政策补助资金和煤矿企业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武镇大武村长申坪。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4000m2。主要建设5栋地上6层住宅楼,可安置住户224户。配套建设小区红线范围内的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采暖管网、照明工程、道路、场地硬化、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   
建设工程投资:4056.64万元。
勘察工期:15天。
资金来源:申请政府扶贫政策补助资金和煤矿企业资金解决。
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独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4月 21 日至2017年 4 月 27 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系统注册报名,报名后持报名回执及下列资料到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均指原件,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肆份)。
注:“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龙凤嘉园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方山县大武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地址:方山县大武镇大武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5879799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伟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93517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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