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东环阳光住宅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017-04-21 00:00:00   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显示公告正文】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榕江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东环阳光住宅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榕江县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04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总分  94.64  工期 18个月
项目负责人 姚德文 勘察负责人 黄碧红 设计负责人 李运军
施工报价
(下浮率)
20% 设计报价
(下浮率)
20% 勘察报价
(下浮率)
3%
第二中标候选人 恒祥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总分  78.57  工期 18个月
项目负责人 唐志强 勘察负责人 王雄 设计负责人 唐宏伟
施工报价
(下浮率)
20% 设计报价
(下浮率)
20% 勘察报价
(下浮率)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  70.83  工期 18个月
项目负责人 谭小东 勘察负责人 王徽 设计负责人 李利
施工报价
(下浮率)
20% 设计报价
(下浮率)
20% 勘察报价
(下浮率)
3%
   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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