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三塘西片区甘泉路建设工程设计和天德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4-27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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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三塘西片区甘泉路建设工程设计和天德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三塘西片区甘泉路建设工程设计和天德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为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三塘西片区甘泉路建设工程设计和天德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JTSAGF20170401
采购预算:勘察设计费估算价99.83万元。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
建设规模:南宁市甘泉路(那荷路—海尔物流园用地边线)工程道路设计,道路红线宽30米,总长约470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人行道工程等配套设施。
南宁市天德路(那荷路—规划21路)工程道路勘察设计,道路长约411米,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支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人行道工程等配套设施。
甘泉路和天德路项目工程总投资约4002万元,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南宁市甘泉路(那荷路—海尔物流园用地边线)工程设计服务【含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继服务等相关服务】,天德路(那荷路—规划21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含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继服务等相关服务】。设计内容按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包括相关各专业设计。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
设计工期:①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
②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预算成果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设计补偿:本项目无设计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
3.2投标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近五年内(2012年1月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和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各联合体成员都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参加本次招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勘察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完成过一个以上(含一个)总投资金额为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2)拟投入的承包人员中,道路分项负责人必须为道桥专业或交通土建专业的高级工程师,电气分项负责人必须为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承包人员配备中:道桥专业人员配备必须2人以上(含2人)、排水专业人员配备必须1人以上(含1人)、电气相关专业人员配备必须1人以上(含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以上(含1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17427日至201754日(北京时间上午9: 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38栋301室);
4.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本,售后不退。
4.4、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缴纳时间为:2017年1月份-20173月份);(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缴纳时间为2017年1月份-20173月份);(7)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出具,且注明项目名称、委托期限和委托权限及联系方式)、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缴纳时间为:2017年1月份-20173月份)(注: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其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517日上午9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7层1712号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金浦路33号港务大厦2605建设工程部
地 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38栋3层301
邮 编:
530001 
邮 编:
530012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0771-5881920
电  话:
0771-5671406
 
 
传 真:
0771-567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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