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110KV黄湾输变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峨眉山市110KV黄湾输变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16]4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16]47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228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工期 50 日历天;其中地形测量、岩土勘察 10 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 20 日历天(与勘察同步进行),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1个勘察设计标段。
2.4 招标范围:峨眉山市110KV黄湾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勘测、初步设计(含概算)、工程施工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技术文件;配合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竣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三年已完成2个本次项目同等级及以上的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的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5月6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注: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嘉定北路4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833-2444411
传 真: 0833-2445900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三栋160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