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龙山镇太保防洪堤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5-10 00:00:00   来源:漳州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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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龙山镇太保防洪堤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广州金良【2017】014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龙山镇太保防洪堤加固工程勘察设计经 南靖县水利局 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靖县水利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靖县

2.2项目规模:南靖县龙山镇太保防洪堤加固工程主要建设项目为河道整治约4公里,防洪堤加固约4公里,含新建驳岸、景观绿化、涵闸等项目总投资约2300万元;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固定价53万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设计范围为南靖县龙山镇太保防洪堤加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测量、工可、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及竣工验收期间的其它服务和配合工作。

2.4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5勘察设计周期:(1)合同签订后进行工程勘察、地形测量;

(2)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3)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通过后50日历天内完成南靖县龙山镇太保防洪堤加固工程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设计(送审稿);

(4)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审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设计(报批稿);

(5) 施工图设计为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

(6)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6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达到国家关于水利工程初设及施工图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设计专业(灌溉排涝或城市防洪)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地质勘察(岩土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月 11 日至2017年 5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靖县山城镇(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靖办事处)购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1 日北京时间 8 时 30 分,地点为: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购买标书的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到场核验登记,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全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若有)除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外,参加开标时应单独携带一份原件以备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5月 31日17: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 (¥7500 元)。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费用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njxzzx.org/)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水利局(盖章)

地  址:南靖县山城镇

联系人: 小阮    

联系电话: 0596-782680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南靖县山城镇桥东路湖滨名城18幛D09号店面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吴   电话:18759778367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2)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帐号:1409022119700081886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中心联系电话:7853991

  2017年 5月 9日

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南靖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