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市政府大院地下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5-15 00:00:00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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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市政府大院地下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衡发改招【2017】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衡阳市市政府大院地下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 1.2建设地点:市政府院内西南角。 1.3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约7500平方米,地下两层车库建筑面积共计14946.56平方米(含人防工程面积),共计拟建小车停车位503个,其中拟建通道为4个,宽度为6米,车库尺寸为2.5米*5.4米。 1.4工程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7500万元; 1.5服务周期: 第一标段:设计周期120个日历天; 第二标段:勘察周期50个日历天。 勘察、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1.6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本项目建筑方案要求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的服务工作,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驻守工地的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勘察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测量,提供合格的《初步勘察报告》、《详细勘察报告》、其他勘察成果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1.7标段划分:本项目按分为勘察、设计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衡阳市市政府大院地下停车场项目设计,第二标段为衡阳市市政府大院地下停车场项目勘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勘察设计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设计资质。 2.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2016年11月-2017年4月)的社保证明)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为准)。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勘察设计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 2.3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岩土工程工程师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称资格。 2.4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2016年11月-2017年4月)的社保证明)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为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9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即勘察或设计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有效资质证书(副本); ⑤勘察或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 ⑥勘察或设计负责人近6个月内(2016年11月-2017年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⑦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以上资料(①、②留原件;②、⑤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6楼报名并留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壹套。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者恕不接受。报名时的项目勘察或设计人员与正式投标时人员必须保证一致,不得更改,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2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即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本次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帐 号:43001501061059887777 6.3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阳市市政府大院地下停车场项目勘察(或设计)”,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 请将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6月5日下午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准时参加投标。 八、未中标单位补偿办法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衡州大道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7773437368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18674773138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28号1栋1单元9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