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2014年度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工程复核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5-16 11:25:52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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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2014年度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工程复核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经通城县财政局审核备案,湖北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通城县2014年度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HBBYZB-20170103

二、项目内容:完成通城县2014年度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服务工作。

三、包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3个包段:

1:通城县石南等两个(乡)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复核费,预算31.38万元;

2:通城县塘湖等两个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费,预算25.21万元;

3:通城县北港等两个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费,预算16.97万元;

四、质量要求:符合湖北省相关行业标准,项目成果满足验收要求。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工期时间30日历天

七、付款办法:成果提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设立时间在2年以上,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工程复核单位,且不在处罚期内,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或CMA工程计量认证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计量认证的项目及参数必须满足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内容要求;(提供证书原件)

4、拟派5人以上工程复核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供应商人同时提供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原件;拟派工程复核人员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人员;

5、并提供项目组常驻项目区的承诺,具有满足工程复核所需的仪器设备(钻孔取样设备、GPS测量设备等),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检察院出具的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的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是指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本采购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此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报名有效期内,查询内容必须包括供应商单位、供应商单位法人代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查询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516日至2017518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通城县国土资源局

2、磋商文件售价为200/包段,售后不退。

3、供应商报名和领取磋商文件时须由供应商法人及省厅备案的技术负责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第八条供应商资格所要求的证明资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和领取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由评审专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从资格审查通过的候选供应商中选取,候选供应商可以报多个标段,但是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十、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525日上午9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开始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通城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通城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吴局长       联系电话:0715-4322903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26409243

                                          2017年5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