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5-17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显示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XHT2017-QQ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7] 5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新发展人发[2015]48号),作为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出资、自治区政府补助及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7] 568号文核准,初步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0—2020年)中规划的六横七纵八支线高速公路主骨架网中“横2支线”桂林至河池公路的一段。

主线:起点位于融安县潭头乡红岭村附近,接拟建的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路线向西经融水县和睦镇、罗城县小长安镇、罗城县城、四把镇、天河镇、宜州市祥贝乡、安马乡,终于宜州市德胜镇全村附近,接已建的宜州至河池高速公路。主线全长约108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为26m。主线设置桥梁17673m/44座(其中:技术复杂大桥2229m/3座,特大桥3012m/2座,大桥11942m/33座,中桥490m/6座),涵洞21391m/451道,隧道1154m/3座,互通式立体交叉7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0处,通道124道,天桥14座,平面交叉15处,收费站5处,服务区4处,停车区2处,监控中心1处,养护站2处。

和睦连接线:起于和睦互通式立交收费站,沿和睦镇规划路网布设,于融水县五七干校旧址南约800米接S204省道,全长1.4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10m。设置中桥72m/1座,涵洞74m/5道,平面交叉3处。

天河连接线:起于县道X866线古毛村附近,终于天河互通式立交收费站,全长1.6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10m。设置涵洞131m/7道,平面交叉4处。

祥贝连接线:起于天河互通式立交收费站,路线基本沿临江河布设,经拉城、拉托,终于拉关电站附近跨临江河后沿乡道至祥贝乡,全长10.9km,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为8.5m。设置大桥360m/2座,涵洞728m/47道,平面交叉5处。

2.2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具备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不允许更换。

⑸业绩要求:

2012年(设计批复时间在201211日后)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

①在国内成功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

②在国内成功完成过1座以上(含1座)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

③在国内成功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的设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企业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517日至2017523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企业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20171月至4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以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

联系人:胡工(交通类0771-2610593)、财务科(0771-2610536)。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为授权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招标人)。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7 6 _5 11 00 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18

  编:530029

联系人:庞工

  话:0771-2500829

  真:0771-2500209

9.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72

   

 

 

 

招标人: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517 

 

 

 

 

附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附录4及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