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至长治快速通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5-17 17:26:00   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子至长治快速通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长子发改审字[2017]45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子县丹康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采用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起规划湖滨东路,东至汉阀门。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通道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湖滨东路至东外环(桩号1+000.000-2+137.636)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东外环至汉阀门(桩号2+137.636-753.609)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主线设计速度80km/h,辅道40km/h;道路总长约7754m,标准段道路红线宽度50m,辅道加宽道路红线宽度57m,道路全线设置1处下穿通道(下穿东外环),3处跨线桥(东郭村、王郭村、老S326省道)。道路两侧绿化标准段各15m宽,交通节点道路两侧绿化带宽30m。 
招标范围:分勘察、设计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第一标段:长子至长治快速通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勘察

第二标段:长子至长治快速通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勘察周期20日历天         设计周期25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第一标段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第二标段须具备道路及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1)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未三证合一需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一标段: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包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明细)、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包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明细)、项目负责人身份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6)公告发布日期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7)财务状况、纳税及社保证明文件(提供上年度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最后一次缴纳的投标人纳税凭证、提供最后一次投标人交纳社保金凭证)于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子县丹康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经理

电   话:13935587633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城区太行西街406号长治中央商务大厦A座1501室

联 系 人:刘鹏

电   话:0355-8515655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