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表批准,现就采购人忻城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的上浪至加芳公路工程(忻城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上浪至加芳公路工程(忻城段)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XCZC2017166-3G-HCLB2017-096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地点:忻城县范围内
2.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一条5.186KM二级公路、18.654KM三级公路,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内容:上浪至加芳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服务采购。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零叁佰玖拾元整(¥152039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公路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诚信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获取招标文件或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收取及开具凭证。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1、 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7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帐、电汇形式缴纳至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
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 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
2、投标人应于2017年 6月8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6月8日上午10时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
十二、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人:忻城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1路15号
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0772-5511707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人:王惠鑫 联系电话:0772-428078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2-5517154
采 购 人:忻城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监督部门: 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