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中心城区人行道及道路配套设施整治提升工程勘察服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贵发改投资【2017】1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港市中心城区人行道及道路配套设施整治提升工程勘察服务
2.2项目编号:GXTZ-ZB-2017第(00407)号
2.3建设地点:贵港城区
2.4建设规模:(一)金港大道西段(迎宾大道-西环立交桥底)新建3米宽人行道约10380平方米、敷设DN400-500污水管约400米,(二)金港大道东段(党校路-军分区)新建3米宽人行道约14400平方米,(三)迎宾大道南段(金港大道-西环路口)新建3米宽人行道约20000平方米、敷设供电管道沟约6000米、敷设供水管约4100米,(四)荷城路段(迎宾大道-平安路)新建3米宽人行道约8000平方米、改造DN500污水管约80米,(五)桂林路段(金田路-民主路)新建3米宽人行道约6000平方米,(六)八一路新建人行道约5000平方米、敷设路面排水管约1000米,(七)完善中心城区道路标志牌约124杆,(八)维修整治市中心城区及公园、广场破损人行道、滨水步道约50000平方米、路缘石约10000米等配套设施。
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土石方、给排水工程、路面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勘察服务。
2.5 项目估算价:约41.11万
2.6上限控制价:招标上限控制价为120元/米。
2.7勘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成果资料。
2.8勘察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要求、设计单位要求和招标人要求规范。
2.9标段划分:1标段。
2.10招标范围:本次勘察孔数约62个(最终以设计单位设计要求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土石方、给排水工程、路面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勘察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的勘察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单位员工必须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且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19 日至2017年 5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到现场报名。
联系人:刘素琼,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7年 5 月 19 日至2017年 5 月 25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领取招标文件。凭报名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查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9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1)帐 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2)帐 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3)帐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4)帐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5)帐 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6)帐 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7)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8)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址:广西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益或222.218.31.5)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5-4563428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4229802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港市新华路中段御林皇府南门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A区7排7号
邮编:537100 邮编:537100
联系人:黄恒泽 联系人:姜火红
电话:0775-4277562 电话:0775-6780345
传真:0775-4788507
2017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