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水府新城水洋生态新区乐坪大道东延线及华星路(地下管廊)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2017-05-19 00:00:00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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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水府新城水洋生态新区乐坪大道东延线及华星路(地下管廊)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水府新城水洋生态新区乐坪大道东延线及华星路(地下管廊)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勘测、设计,招标人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娄发改行审【2016120号、娄发改行审【2016121号、娄发改行审【2016122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现依法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市水府新城水洋生态新区乐坪大道东延线及华星路(地下管廊)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勘测、设计

2.2建设地点:娄底市水府新城水洋生态新区

2.3建设规模:

2.3.1项目区位

本项目建设的娄底市乐坪大道东延线、华星路(涟水南岸-乐坪大道南700米),位于娄底市水府新城水洋生态新区,具体起讫点为:娄底市乐坪大道东延线位于娄底市水府新城水洋生态新区,西起吉星路往东800米处,东至东二环,全长6090.9米。华星路(涟水南岸-乐坪大道南700米)位于娄底市水府新城水洋生态新区,北起涟水南岸,南至乐坪大道以南700米,全长2641.98米。

2.3.2项目建设内容

1)、乐坪大道东延线(市检察院东-东二环)新建工程项目,西起吉星路往东800米处,依次经过文艺路、华星路、浪谭路、孙水路等,东至东二环,全6090.9米(含乐坪大道孙水河大桥,建设内容另计),路幅宽度为36米,部分路段道路两侧各设置18米宽防护绿地,最大污水管为DN600。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拟建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廊工程、交通工程、道路周边停车场、征地拆迁以及道路所在区域内土地整理。

2)、华星路(涟水南岸-乐坪大道南700米)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水洋生态新区区域内主干道华星路(涟水南岸-乐坪大道南700米)长2641.98米,路幅宽度为36米,部分路段两侧各设20米宽的绿化防护带,最大污水管为DN400,最大雨水管为DN800;文创街(经一路-浪潭路)、洋新街(经一路-浪潭路)、浪潭路(乐坪大道-洋新街)、经一路(乐坪大道-洋新街)等四条支路,拟建支路长分别为657.81米、489.26米、345.36米、345.34米,路幅宽度均为15米。主要包括本项目拟建道路路基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廊工程、路灯电气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征地拆迁以及道路沿线区域出让土地整理。

3)、娄底市乐坪大道孙水河大桥建设项目拟建乐坪大道孙水河大桥桥梁起讫点桩号为K0-3.44K0+243.44,全桥长 246.88米,宽33.5米,跨径组合为(5×20m+40+60+40m。上部构造为2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现浇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箱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亮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征地拆迁及周边区域土地整理等。

4)、针对以上建设规模与内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实施规划和用地需求进行调整。

5)、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152185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华星路(涟水南岸-乐坪大道南700米)新建工程、娄底市乐坪大道东延线新建工程(市检察院东-东二环)、娄底市乐坪大道孙水河大桥建设项目的主干道、桥梁的勘测、设计和次干道、支路的勘测,不含隧道的设计和勘测;其中给水专业、燃气专业的设计只预留位置,具体由其他专业公司设计。中标单位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完成娄底市水府新城水洋生态新区乐坪大道东延线及华星路(地下管廊)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的初步勘测、详细勘测、施工勘测(探溶)、测量等工作内容,提交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勘测报告以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的服务工作。

2.5资金来源:项目公司自筹。

2.6工期:设计总工期55天(含地勘)。中标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及地勘;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5年内(20124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国内须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 里程数不小于5公里的市政道路类似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3本次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必须具有公路(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内(20124月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里程数不小于3.0公里的市政道路类似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五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超过两个;

4、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拟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80000元整。

6.2、交纳时间:201751909时至20176817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6.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6.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6.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6.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519日至2017681700时止,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ldjs.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其它相关资料、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ldjs.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6909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湘中大道娄底市政府旁)。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设计补偿

本项目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设计补偿,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不予设计补偿,对第二中标候人补偿贰万元,对第三中标候人补偿壹万元(设计补偿费税金由投标人自理);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娄底日报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738-8333558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土  彭先生

    联系电话:18673828399 1557388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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