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支沟道路工程(107国道至联盟路)勘察设计招标项目

2017-05-19 17:25:27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42011220170503001P
报建名称: 南三支沟道路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1705171321050297
招标项目名称: 南三支沟道路工程(107国道至联盟路)勘察设计招标项目
招投标监管部门: 东西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东西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熊少明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盛世金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李工 招标联系电话: 15172442396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周工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387570940
是否电子标: 非电子标
工程地点: 东西湖区107国道至联盟路
招标类别: 工程服务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本次招标为工程勘察(含地形图测量)与设计招标。包括:工程初勘、详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勘察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16000 立项批准文号: 东发改(审)【2017】85号文
计划工期(日历天): 45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规划及图审审核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合格制预审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17-05-19 16:09 ~ 2017-05-24 16:09
投资总额(万元): 1600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2017-05-27 12:00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盛世金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2017-05-31 14:30 ~ 2017-06-01 14:30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2017-06-01 15:30
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一、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于的复印件以被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辩,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于2017年5月27日9:00-12.00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原件审查,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原件审查。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须是拟派担任本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专业)证书或者道路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及高级职称证书。4、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如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各成员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5、投标人需提供一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 2014年至今承担过金额为 9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6、外省来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打印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是武汉建设信息网用户。7、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需提交联合体双方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1项-6项资料,另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上述所有资料提交不齐全、审查不合格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三、本工程不接受在武汉建设网上正在公示期内有关于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的申请人投标。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资格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