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大湟江大鹏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2017-05-22 00:00:00   来源: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南县大湟江大鹏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勘测设计 已列入 2017 工程建设规划,勘测设计所需资金 来源已经落实,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 ;项目法人为平南县水利局,招标人为平南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报告已在 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案〔2017〕12 号,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南县大湟江大鹏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勘测设计
建设地点:平南县大湟江
建设规模及要求:
建设规模: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新建左右防洪堤4.8公里、护岸1.2公里,河道疏浚3.0公里;规划投资约2400万元。
勘察(测)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勘察(测)设计工作拟于 2017 年7月20日起进行,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 15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批复后 15 日内,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招标资料、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预算控制价;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提交日期按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另行确定。施工现场设代服务,从工程施工准备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后1年,总期限 12 个月。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包括平南县大湟江大鹏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设计(包含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勘察(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现场勘测及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签证、设计咨询等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各阶段验收工作。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包括全部工程及区域设施等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3 个阶段勘察设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平南县大湟江大鹏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勘测设计,合同价约 10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 丙 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3 年~ 201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3年( 2015 年 3 月~ 2017 年 3 月)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需同材料:①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合同②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用户证明材料。
(1)本项目类似工程指: 水利 工程。
(2)业绩有效期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用户证明材料上注明的有效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 高 级或 高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 水利水电 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 水利水电 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 水利水电 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注册造价人员:必须取得 水利 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总工)、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专总)及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4.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标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由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发售:
(1)发售时间: 2017 年6月 1 日至2017 年 6 月 7 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 时至 18:0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3)发售人姓名:刘素琼,联系电话:0775-2911848(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4)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打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内的或携带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发售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8)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账户,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为:壹万元整(¥10000.00)
(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7.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 2017年 6月8 日18: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8. 其他事项
8.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和项目负责人(设总)(持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8.2 (1)截至开标之日止前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
(3)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得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查询时间必须在有效报名时间内,查询内容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ggggzyjy.gov.cn或www.广西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益.cn上发布网上发布。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7 年 6月 23日 上午10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公开开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局
地 址:平南县平南镇朝阳路677号
邮 编:537300
联系人:陈刚
电 话:0775-7837329
传 真:0775-7822841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内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韦丽云
电 话:0775-4269418
传 真:0775-4269418
E-mail:

 

 

 

 

 

招 标 人: 平南县水利局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国晓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公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应慧 (签名)
行政监督机构意见:同意公告
(盖章)
2017年 5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