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交通运输局平顺县太行天路旅游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5-23 11:25:17   来源: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顺县太行天路旅游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平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字【2017】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顺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上级投资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顺县太行天路旅游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虹梯关乡,石城镇境内。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全长约32公里,拟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桥涵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2年5月至今)完成三项累积总里程不小于4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单项里程20公里(含20公里)以上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
3.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1.2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4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勘察设计经验,至少担任过2条20公里以上(含20公里)四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信息)、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身份证、职称证、类似业绩)、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施工图批复文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二套在长治市威远门中路角沿新花苑小区物业楼304室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顺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平顺县山南底村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55-8922550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0355-4156666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