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山塘(北部)游客集散中心、观音港(南部)游客集散中心、空轨客运工程、欢乐城社会停车场工程、大王山社会停车场工程可研编制、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5-23 00:00:00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山塘(北部)游客集散中心、观音港(南部)游客集散中心、空轨客运工程、欢乐城社会停车场工程、大王山社会停车场工程可研编制、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山塘(北部)游客集散中心、观音港(南部)游客集散中心、空轨客运工程、欢乐城社会停车场工程、大王山社会停车场工程可研编制、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湘新发改函【2017】23号文、湘新发改函【2017】19号文、湘新发改函【2017】21号文、湘新发改函【2017】20号文、湘新发改函【2017】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山塘(北部)游客集散中心、观音港(南部)游客集散中心、空轨客运工程、欢乐城社会停车场工程、大王山社会停车场工程可研编制、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山塘(北部)游客集散中心、观音港(南部)游客集散中心、空轨客运工程、欢乐城社会停车场工程、大王山社会停车场工程可研编制、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沙市。

3、建设规模:

1)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山塘(北部)游客集散中心位于潭州大道与蓝山路西北角,用地面积约49000m2,包含地上与地下停车位约4000个,具体规模以最终审批部门审定的内容为准。设有旅游接待中心、售票厅、停车场、公交场站、自行车租赁场、出租车场站、空中轨道/观光车站点及其他配套设施。

2)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观音港(南部)游客集散中心位于潭州大道与新学士路东南角,用地面积约30000m2,包含地上与地下停车位约4000个,具体规模以最终审批部门审定的内容为准;设有旅游接待中心、售票厅、停车场、公交场站、自行车租赁场、出租车场站、空中轨道/观光车站点及其他配套设施。

3)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空轨客运工程起点位于北部集散中心,终点位于南部集散中心,线路全长约10km,共设站8座,平均站间距1.25km,并设停车场、车辆段、主变电站等。项目对片区内的空轨系统进行研究,提出整体规划、建设规模和建设计划,并针对建设内容作出具体设计。具体的起终点位置及线站位方案以最终审批部门审定的为准。

4)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欢乐城社会停车场工程位于岳麓区坪塘街道,桐溪路与潇湘大道西线交汇处东南角的女神公园北侧,用地面积约12000m2,包含地上与地下停车位约1200个。

5)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大王山社会停车场工程位于坪塘大道西侧,用地面积24681m2,包含地上与地下停车位约2000个,包含一条潭州大道至湘军博物馆的道路,路宽约7米,长度约300余米。

6)大王山公共配套工程中的消防站、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站和公厕。

7)以上所有项目具体规模以最终审批部门审定的内容为准

4、工程投资估算:总投资约320000万元。其中: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山塘(北部)游客集散中心总投资约80000万元,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观音港(南部)游客集散中心总投资约80000万元,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空轨客运工程总投资约100000万元,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欢乐城社会停车场工程总投资约37000万元,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大王山社会停车场工程总投资约230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60天。

6.1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周期:中标通知书下达后2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6.2设计周期:

a、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b、方案评审通过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c、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文件;

d、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6.3勘察周期:

a、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5天内,提交初勘报告;

b、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5天内,提交详勘报告;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

6.4各阶段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大王山片区交通提质及停车设施配套项目--山塘(北部)游客集散中心、观音港(南部)游客集散中心、空轨客运工程、欢乐城社会停车场工程、大王山社会停车场工程以及相关配套等工程的可研编制、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包括编制可行性研究、地勘、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专项及深化设计(包括燃气、电力、自来水、管线迁改设计等)、设备机车技术规格书编制、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本项目合同为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年检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2.1、2.2、2.3三项资质:

2.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2.3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工程咨询【专业包括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及城市轨道交通(轨道),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甲级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八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9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地铁或有轨电车或空轨或坐跨式单轨或磁悬浮的设计总体总包 (至少包含勘察和设计)业绩,设计总体总包包括设计总体总包、设计总承包和勘察设计总承包;

4、本项目设项目总负责人1人(兼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轨道交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八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96个月内为有效)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地铁或有轨电车或空轨或坐跨式单轨或磁悬浮的设计总体总包(至少包含勘察和设计)业绩,设计总体总包包括设计总体总包、设计总承包和勘察设计总承包;

5、本项目设计总承包分项工作负责人要求:

5.1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1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5.2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1人,应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等相近专业高级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

5.3游客集散中心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

5.4停车场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

6、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游客集散中心设计负责人、停车场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1月至20173月连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1月至20173月连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至少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城市轨道交通(轨道),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甲级资质;

7.2联合体必须同时满足2.1、2.2、2.3对应资质,并满足上述所有业绩与负责人要求,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

7.3联合体协议书还应满足: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8、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17年523起登录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2澄清答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527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设计补偿

   招标人仅对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予以补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6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所有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ttp://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九、联系方式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