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湖新区标准厂房二期项目融资与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2017-05-23 00:00:00   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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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金海湖新区标准厂房二期项目融资与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 标 人:贵州毕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523930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东冶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中云建设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91.82

项目经理:万伟锋

工期(日历天):300

报价:房屋工程及附属工程部分最高限价为1199.99/建筑平方米;光伏系统、智能化系统、基础超过6米部分最少下浮10.01%;场平土石方部分:土方11.99/立方米,石方20.99/立方米;设计下浮率不低于40.01%;勘察下浮率不低于70.01%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核工业华东二六七工程勘察院

总分:79.60

项目经理:陈攀

工期(日历天):300

报价:房屋工程及附属工程部分最高限价为1199.98/建筑平方米;光伏系统、智能化系统、基础超过6米部分最少下浮10.00%;场平土石方部分:土方11.98/立方米,石方20.98/立方米;设计下浮率不低于40.01%;勘察下浮率不低于70.01%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申都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78.31

项目经理:刘华

工期(日历天):300

报价:房屋工程及附属工程部分最高限价为1199.95/建筑平方米;光伏系统、智能化系统、基础超过6米部分最少下浮10.00%;场平土石方部分:土方11.95/立方米,石方20.95/立方米;设计下浮率不低于40.10%;勘察下浮率不低于70.10%

公示期:2017524日至2017526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