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西潭镇东湖防洪堤及护岸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5-23 00:00:00   来源:漳州招标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JXYXZZ2017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西潭镇东湖防洪堤及护岸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水利局以诏水利[2017]0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法人为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诏安县西潭镇东湖防洪堤及护岸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诏安县西潭镇

2.3建设规模:诏安县西潭镇东湖防洪堤及护岸工程河道治理长度4.1公里,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

2.4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含图纸技术交底配合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工程完工、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

2.5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从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完整的工程概算文件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资料;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后按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要求时限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含CAD电子版)。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根据业主通知开始编施工图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含电子版)。

3)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止,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6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证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①设计资质: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允许由具有上述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并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行业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由具有水利行业设计资质、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具有水利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即可)

3.8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闽建办设[2015]1号》(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文件规定,在闽开展勘察设计业务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并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524日至20170528,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纸质材料,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615日下午16:00(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帐户(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指定账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名: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616日上午8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616日上午830;提交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到场验证登记,可授权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授权委托人。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持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其格式见《通用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

注: 以上人员除携带以上个人证明同时还需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

  址:诏安县西潭镇

联系人:高站长

电话:18050730668            编:3635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300 

电子邮件: yx6105283@126.com

电话: 0596-2038838        邮编:363000

联系人: 小潘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监督主管部门: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诏安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