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昭平县教育建设项目标段6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2017-05-24 00:00:00   来源: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平县教育建设项目标段6已由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昭发改规划【2016】117号文、昭发改规划【2017】15号文核准立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昭平县安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融资贷款及业主多渠道筹集,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昭平县教育建设项目标段6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招标编号:ZPC2017工字086号
(3)项目地点:昭平县马江镇、古袍乡、木格乡、五将镇。
(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4900万元

序号

学校名称

建设规模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平方米)

学生宿舍(平方米)

学生食堂(平方米)

现有校舍翻新(平方米)

大门(座)

围墙(米)

厕所(平方米)

挡土墙、护坡(立方米)

挖土填土(立方米)

体育活动场地(馆)(平方米)

绿化、文化、美化、硬化(平方米)

1

昭平县马江镇中心小学

0

0

0

3648

0

300

100

800

10000

6800

4050

2

昭平县马江中学

0

0

0

9977

1

300

190

600

7200

6000

11000

3

昭平县古袍中心小学

0

0

0

6382

0

0

0

0

0

6400

4000

4

昭平县马江镇新兴村小学

0

0

 

1120

0

400

70

1200

3000

4300

2800

5

昭平县木格中心小学

700

1000

0

3264

1

300

60

100

20000

6800

6000

6

昭平县木格中学

0

0

0

3600

1

0

300

500

2000

0

11000

7

昭平县五将镇中心小学

1550

800

900

2630

1

360

80

350

5000

6800

9000

8

昭平县五将镇中学

0

0

0

9280

0

0

100

540

6000

11100

9600

9

昭平县五将镇文曲村小学

0

0

250

496

1

300

60

450

1000

4300

1200

10

昭平县木格乡鹿坡村小学

0

0

0

1125

1

360

60

0

0

6400

7000

合计

 

2250

1800

1150

41522

6

2320

1020

4540

54200

58900

65650



(5)招标范围及内容: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①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地质勘探、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续配套勘察服务全过程);
②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总平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套设计服务全过程);
③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房屋工程及其相关辅助设施建设工程(含三通一平)施工等。
(6)工作周期:
①勘察部分:
◆招标人每阶段发出勘察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配套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审计工作完毕之日止。
②设计部分:
◆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文本》通过审批后7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本》通过审批20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配套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审计工作完毕之日止。
③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暂定施工工期300日历日,最终施工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7)项目质量要求:
①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勘察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建设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个(含联合体主体(牵头人)),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联合体主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其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或设计方成员派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由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派出;其他成员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工作,勘察负责人由勘察方派出,设计负责人由设计方派出;
②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本项目包含勘察部分、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
(2)-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各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施工能力: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房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财务要求: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考核期(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内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无亏损记录【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3业绩要求: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近年(2014年05月01日至本项目投截止之日止)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系指单项合同价达人民币4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主要性质为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展览馆、购物商场等商业、文艺事业公共服务性质场所))。
(2)-4诚信要求:
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③未被列入投标禁入期。
(2)-5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或设计方成员拟派)资格:须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6项目勘察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勘察方成员拟派)资格:须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7项目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方成员拟派)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结构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为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8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拟派往人员)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人。
(2)-9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拟派往人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拟派往本项目安全员人数不少于3人。
4.投标报名(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
(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2日至2017年0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专职投标员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实地刷卡报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有联合体协议书)。以上所有资料均为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2)招标文件发售: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7年05月22日至2017年0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由专职投标员刷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19日15时3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昭平县永安街31号(贺州市昭平县财政局1楼)
联系电话:0774-6689708

监督部门名称:昭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地址:昭平县新民街1号
联系电话:0774-6699378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昭平县安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昭平县昭平镇体育场西北边02地块
邮编:546899
联系人:卢玮 、王朝铭
电话/传真:0774-6697762 、0774 -668503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昭平县新民街一号
邮编:546899
联系人:董志敏
电话/传真:0774-6687258
2017年05月22日




附件:联合体协议(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使用该格式的联合体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