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安县华江至高寨公路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DWF(GL)2017002G】招标公告

2017-05-26 15:30:49   来源: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拟对兴安县华江至高寨公路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兴安县华江至高寨公路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DWF(GL)2017002G
招标内容:兴安县华江至高寨公路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项目【含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价、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及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含施工图技术咨询审查)等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同时具备工程咨询(公路)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担过1条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前期及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2年1月1日以来负责过1条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前期及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
4、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5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 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代办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及下列资料[资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实后的企业基本情况表、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书(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有效),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齐全并合格有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有需要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ljtj.gov.cn(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网)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县交通运输局
 址:兴安县兴桂路90号
联系人:蒋玲
电话/传真:18978312175
邮编:54250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4楼
联系人:秦艳
电话/传真:0773-5636767
邮编:541004
 
 
 
2017年5月26日